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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6 / 8)

闹钟,平时爱赖床的她,今天听到铃声一秒钟苏醒。

她想她真的绝了。

做好一切之后她把厨房恢复原样,看着时间还能再睡一会,就回了房间。

但是她忘了一个最重要的步骤,放便当的那个黑色保温盒没有拿回房间,而是大剌剌地摆在厨房外的大桌子上。

于是在徐姨起床做早餐时,以为这里面装的是先生带回来的夜宵,就放进了冰箱里。接着边做早餐边重新炖了一锅蹄花汤,用保温盒给装起来,放在了桌子上。

孙毓嘉回笼觉睡的也可香,以至于拿走桌上那个保温盒的时候还笑嘻嘻,只是觉得这便当盒怎么好像重了一点?

但很快这个疑虑就被她抛之脑后,只有待会将要把便当给萧一洋的暗自悸动,想到此边握紧了手中的盒子。

他会不会接过?

接过了会不会吃?

盒子里的温度慢慢传递到她的手掌心上。

萧一洋平常来教室是最早的那几个,虽说她不在意别人的眼光议论,但还是比往常来得早许多,自己心底独有的隐藏小情绪不愿被旁人知晓,这一份便当也就像是她和萧一洋之间的秘密。

熟悉的淡淡皂角香气随着旁边人路过而钻进她的鼻息,萧一洋从教室前门进来,经过她的座位,走向最后一排,然后落座,没有同别人一般打招呼,打开书本后就默默翻阅。

这是他一如既往的动作,在书本翻到第二页的时候,目光瞥到课桌上落下一小片阴影,还未看来认识谁,先闻其脆生生的一句:“昨天谢谢你,萧一洋。”

原来是这个女生。

好像叫孙毓嘉?

他随后轻轻抬了一眼,语气平淡,没有丝毫感情的“嗯”了一声,低头继续翻页。

过了一会,却见桌旁的那道身影好似还没离开,才又缓缓抬起头,正视对方。

“还有什么事吗?”

面前的这个女生依旧是乖小兔的样子,无意露出她的两个小梨涡,嘴角上扬,眉眼含笑,手中的黑色保温盒被放在萧一洋桌子左上角的一块空处,“这是我做的一点小东西,你尝尝。”

萧一洋拒绝的话已经快要脱口,门外的时蕊突然闯进来抱着孙毓嘉的手臂喊天喊地的抱怨女生间琐碎的小事,说着便把孙毓嘉拉回了座位。

算了,留着吧。

他也没多在意,只是将保温盒放在桌肚里。

转学之前,追在他身后的女生从未停止过,性格不一,样貌不一,他见过,只是通通视若无睹,一心扑在他的贝斯理想上,没有时间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纷纷扰扰的事情。

在这之后,出了一些事,他不愿回想,只想尽力弥补,也不再碰放在家中角落里的那把琴。他转了学,疯狂学习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从前身上的阳光灿烂和恣意洒脱却一点点消逝,成了现在的样子。

所以对于孙毓嘉的这些行为,他能猜到八九分,只是又要还盒子给她,让他觉得麻烦。

晚上到家,开门之后,大厅里一如既往的是一片黑,一个人也没有。

萧彦山最近学校里有项目,研究课题之类的工作,校外实验室和学校教室两边跑,选择了住宿,方便他出行。所以家里只剩下萧一洋一个人。

“啪!”

萧一洋把灯的总开关一按,昏暗的大厅亮堂起来,驱走每个角落的黑暗,灯光是金黄色的,一楼到三楼逐渐亮起。

尽管每天把灯点亮,他还是觉得家里空,没有一丝人烟气,冰冷寂寥。

萧彦山一向很忙,没有多少时间来管他,却也一直相信他的儿子有能把自己所有事情处理好的能力。

请的打扫卫生煮饭的阿姨也只要在早上做一顿就好,其余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呆着。

萧一洋上了三楼他房间,晚自习的时间他早就将作业都完成,正要把书包放在桌角旁,想起包里带回来的那一个保温盒,他还没打开,至少洗了还给别人。

保温盒效果很好,从早上放到现在里面的食物还是热的,只不过孙毓嘉送给他的“小东西”,还真的有点让他意外。

见惯了别的女孩送蛋糕,送小饼干,还有七七八八的女生送给意中人的小玩意儿,他本以为八九不离十孙毓嘉送的也是这样类似的东西。

结果盖子一打开,扑鼻而来的浓厚骨汤伴着葱花的味道,仔细看,里面是几个蹄花?

她还挺有创意。

萧一洋整日平静如水的脸上此刻也没有绷住,嘴角弯了一个弧度。

片刻后,笑容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他的母亲原来也喜欢炖各种汤,嘴里总念叨说儿子念书太累了,身体要跟上,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补汤都要炖着给他喝,以前萧一洋虽面上总驳着,却还是每碗都喝下,母亲便会笑。

现在,想喝都是一种奢侈。

他放下手中的保温盒,转身离开房间,再回来时手中拿了一把勺子,坐下后,舀了一口送入嘴里,汤还是温的,很香。

第二天孙毓嘉刚进教室的时候就看见自己桌上的黑色保温盒,萧一洋把它洗得发亮光。再往后排熟悉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那人依旧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端端正正的坐在那,手里翻阅着早读内容。

孙毓嘉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做什么事情都好认真,真可爱,她想。

“号外号外!”

时蕊边喊着边往教室里冲,八班风一样的女子的称号真不是说说的,什么消息都能第一时间知道,并且以常人不能及的速度扩散。现在这架势就是要准备开始扩散她的消息了。

时蕊飞奔进教室,双手拿着的一张彩印纸重重往桌上一拍,气喘吁吁:“你看我给你拿什么来了宝儿!”

彩印纸上的大概内容就是学校沉寂已久的音乐社将再次重振旗鼓,准备新一轮的招人。再说为什么时蕊看到那么激动,想当初普恒一中的音乐社也是拿过多次省级比赛金奖的,后来因为学校的制度原因,这个社团便解散了,黯淡了许久,现在终于复社。

知道孙毓嘉歌唱得不错,也有这方面的天赋,时蕊和她待在一块儿老能听见她哼哼小曲儿,每次都夸她是小百灵,唱什么都好听。

现在社团重新招人了,时蕊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孙毓嘉一定会想去。

孙毓嘉:“你确定是‘青木唱作社’?普恒以前那个很出名的?”

“对啊,以前不是因为学校制度原因解散了吗,不知道为啥今年又开始了,这新社长绝对有点实力在身上,都荒了多久了现在还能拿到权重新组起来。”

时蕊接着鼓励孙毓嘉:“你不是喜欢唱歌吗,我觉得这是一个挺不错的机会。”

这点时蕊说的没错,孙毓嘉确实有天赋。

因为时蕊的嗓门确实大了点,再加上大清早的教室也没来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便更加清晰。受其扰的就有萧一洋,从她进门到现在,愣是想装作听不见也不行,音乐社的一个个字进了他的耳朵。

转学前他就早有耳闻普恒的青木唱作社,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也会加入。

手握成拳又紧了紧。

时蕊滔滔不绝的话中,他又听见昨天那脆生生的声音,甜腻活泼,似乎是因为她的开心而掩不住的语气,孙毓嘉说好,她会加入。

没有一丝犹豫。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音乐,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音乐本身能给人安心和愉悦,可以什么都不顾及地享受其中,没有喧嚣烦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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