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流星砸中的概率是一百亿分之一,能够遇见你,更是一个奇迹。”
是《一吻定情》里的一句话。
当时的她听到只觉得矫情和不可信,都是偶像剧里惯有的桥段罢了,对此一笑带过。殊不知命运的齿轮转动,奇迹下一秒就发生在她身上。
十岁的孙毓嘉坐在客厅旁的吊椅上,手里边抱着一个崭新的布朗熊。这是昨天孙承允出差回来给她带的,限定联名款。
除了孙毓嘉,客厅里其他的女孩围坐在一起,看着投影屏上播放的偶像剧。音响声音被a开得很大,每一句台词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那些围在一起的女生边看边吃水果和零食,时不时还发出唏嘘声。与孙毓嘉在的那一隅形成鲜明的对比,像是炙热与冰冷完全分割的两边。
她看着她们欢声笑语,谈论的内容从学校的八卦到生活的琐碎小事,却独独没有人在意她在干什么。
——我们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假的。
——你膝盖受伤了,我送你去医务室。
假的。
——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了。
假的。
都是假的。
什么帮过她的事,说过的话,发过的誓,现在都化成一堆泡影,风一吹便四处散开。
如果不是听见那句“也就她傻,要不是钱多,谁理她啊!”她还沉浸在这场虚假友情的游戏里,骗自己她不是孤单一人。
至此孙毓嘉才看清,她以往所谓的“朋友们”不过是把她家当成一个普通聚会提供的场地。与其说是朋友,还不如说是场地提供者。
她从吊椅上站起来,面色平静,眼神如井水无波,只是手里的布朗熊被狠狠捏紧。
过了几秒,女生们齐刷刷看向她,因为投影屏被关了。这个时候她们仿佛才想起她这个人,想起在谁的家里。
“嘉嘉啊,怎么啦?”
“快来跟我们一起看”
“就是啊,别坐那了。”
不想再看她们装腔作势,孙毓嘉留下一句“回去吧”之后就跑出了房子。
不复方才的面容平静,几滴眼泪流下滴落在手中的布朗熊上,留下了一点深色的印记。心里传来阵阵撕裂感,这种感觉里有被欺骗的恼怒,有真心被辜负的失望,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怀疑。
她沿着街边走,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了多久,直到听见前面传来的音乐。
听着音乐声她逐渐靠近,是有人在弹贝斯。
乐符一点点流入她耳中,在空中的旋律闪着金光一样动人。
在弹贝斯的是一个看上去和她差不多大的少年,周遭围了一圈人,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时不时还有人指着他点评两句。但面前的少年好似根本不在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拿着拨片的右手不断变动位置,左手熟练地转换和弦。
他双眼闭阖,享受这这一曲。
阳光半洒在琴身上,渡上一层金色的光晕,少年微仰着头,随着旋律而皱眉或微笑。他蓄着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张开,袖子卷到小臂中间,露出半截白皙的皮肤,眼睛睁开的瞬间,孙毓嘉看见了他眼神中的光,琉璃似的亮眼。
一曲结束,几秒后接连响起的掌声。
他演奏结束,收起贝斯挎在身上,行人见状也纷纷散去。
有感应般,在转身时,他看见了抱着玩偶蹲坐在阶梯上两眼通红的她。而她,也在望着他。
两相对视间,少年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女孩浓黑眼睫上还挂着晶莹,光影下扑闪得如振翅欲飞的蝴蝶。
孙毓嘉手里被递了一个东西。
是一根棒棒糖,金黄色的,大概是柠檬味。
“吃了甜的心情会变好。”他说。
少年的嗓音泉水般清澈冷冽,就像他本身带给人的感觉,干净,透亮。
她本已不再流泪,方才的苦涩已经吞咽消化。但人就是这样,那句安慰的话从他嘴里说出,分不清委屈还是陌生人的人善意使她的鼻头再次发酸。
除开酸涩,当时的她是什么感觉呢,心里面像过了电,酥酥麻麻,连同着接触到糖的掌心发热,冒汗。
她回想起刚刚少年站在街心中央恣意弹奏乐曲的样子,耀眼的让周围一切物体都被虚化,只有他是真实动人的。
说实话,她很羡慕。
不在乎别人评价的好与坏,只是为了自己而奏响。她一直都是那个胆小鬼,把别人的想法看的甚为重要,害怕孤单和特立独行。
他背着光站在她面前,直似神明降世,给了她一件礼物。
就在他转身离开几步后,他听到一声细弱的谢谢,从背后传来。他停下来,转回头留给她一个笑,春风沐浴般令人心动。
那个笑留在她心里很久很久。
想起电视剧里的那句话,她感觉,自己也被那颗流星砸中了,少女的悸动从不会说谎。
七年后。
“喂喂喂”
“嘉嘉,嘉嘉。”时蕊看着身旁又陷入自己小世界的同桌孙毓嘉,不禁小声提醒她。
这节是老班的课,人送外号“弑神者”,这个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神,而是走神的神!
偏偏孙毓嘉选在他的课上神游太空,不知道思绪已经飘到哪里了,时蕊叫都叫不醒她。
老班教语文,一个人搁在讲台上讲得正是深情并茂,手上拿起的书盖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半截地中海,头顶的白织灯照在他头上能反光。
突然他放下手上的语文书,虽然嘴上还在讲解,但是目光从教室左面扫到右面。然后在看到孙毓嘉这个方向时停下,一秒,两秒
时蕊放在桌下的手狠狠拧了一把孙毓嘉的大腿肉。
“啊!”孙毓嘉条件反射地一声惊呼。
再抬头时,全班几十双眼睛都盯着她。
完了,她想,老班的脸色已经是一片漆黑。
果不其然,下一句就是“外面天气这么好,去晒晒太阳吧。”老班发话了,她又被罚站了,已经忘了这是第几次了。
“拿上你的书。”在她已经起身时,老班又补充了一句。
她从小到大就有个毛病,注意力不集中,因为这个没少在课上被揪出来罚站。和别的女生不一样,人家罚站会脸红,她相反,拿起书就往外边走。
已经是秋天了,风吹过的时候没有了夏天的闷热。
好像站在外面吹吹风也不错,她想。但这个想法没有维持多久,在看到楼梯拐角处出现的人时,她第一次感受到罚站时的窘迫。
楼梯拐角处出现的人渐渐和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重合。他五官长开了,轮廓分明而深邃,那双狭长的丹凤眼更是漆黑明亮。与这个年纪的大多数男生不同,他生得很白,却不失阳刚之气。
身上穿了件简单的黑色带帽卫衣和灰色束脚运动裤,一双球鞋白得晃眼,整个人看上去简约而干净。站在远处时犹如白杨般挺拔,标杆般修长身材。
他走上她所在的这一层阶梯,一步,两步直到快要到这间教室门口。孙毓嘉的后背神经绷紧如一把拉满的弓,脚更像是被藤蔓缠绕一动也动不了,眼神却一直没有离开过他。
他抬起头看向她的那一瞬间,她挣脱了脚上的桎梏,在感受到他目光时,她已经背过身去。
她曾经幻想过两人如果能再次见面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场景,但是上天为什么这么爱开玩笑啊,偏偏在她罚站的时候!人生的大窘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