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天冷时,仲大哥总是强拉他一起窝在炕上,生怕他着凉;在他彻夜背读医书时,仲大哥甚至会端碗热汤慰劳他,虽然那味道实在教人不敢恭维,不过真的好窝心。在王府时,孤立无援的仲大哥仍费尽心思,不愿他受一点委屈;后来两人一起旅行时,他怕他过于劳累,走走停停,使得他们的行走速度简直可跟蜗牛比美,不过只要能与彼此相伴,不论天涯海角都是美好的,相信仲大哥也是这么想的,是的,只要能在一起。
珠串似的泪滴不停地滑下,古皓云不自觉地狠狠咬住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陷入疯狂之中,这使得伤口更加扩大,血水染红了王仲,使他看来似乎又鲜活了起来,让古皓云痴迷地望着他。“仲大哥,云儿要永远在这儿陪你。”
他被深切的悲伤淹没,没发现自己的生气正一点一滴地流失,没发现二人四周,被异常的红光笼罩,更没发现他的仲大哥脸上竟有逐渐加深的红润。在他昏倒在王仲身上前,只想到要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离开他心爱的人,仲大哥
潺潺流水声和着阵阵虫鸣鸟叫,嗯好熟悉,好像又回到竹屋,又回到与仲大哥两人似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对了,我一定是到天堂了,所以我睁开眼睛一定可以见到仲大哥,可是眼皮好沉重,怎么睁不开,快点睁开,我要看仲大哥谁在叫我,啊是我的仲大哥。
”古皓云又沉入黑暗中。
再度张开眼睛时,已又过了三天。古皓云呆呆地望着房间,望着窗框,望着窗外流水,和竹屋好像哦!他脑中一片混沌,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儿?
“你醒了。”像梦一般的温暖声音传来。
古皓云双眼迷地望向他朝思暮想的人。
“又哭了,再哭就要哭瞎了。”
没关系,瞎与不瞎都没关系,只要有你就好,只要有你。
古皓云张大双眼,一瞬也不瞬,生怕一瞬眼,仲大哥就会不见。
王仲坐在床沿,端起药碗“来吃药。”
古皓云傻呼呼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傻瓜,眼睛不累吗?”王仲伸手要帮他擦拭眼角残余的泪水“别躲,我不会再离开你,再也不会。”
轻触脸庞的大手,虽然粗糙,但是很暖和,落在唇上的吻,虽只是浅尝,但也是热的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来,先把药喝了。”
原来勾魂果的功效是吸收一个人的血气再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加以增幅,扩大效用,所以他可以救人,亦可以杀人,端看使用者而定,而且它对同一对人们可以重复使用,直到有一方死亡。
一个勾魂果只能使用于同一对人们身上,只有这对人们的血气能相互交流,彼此救助,对其他人完全无用,当然,也可将其中一人的所有血气全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所以才说它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
当时,因王仲过于急于传送所有血气给古皓云,才会呈现假死状态,否则依勾魂果的强大增幅作用,王仲不用割断动脉,也可以救古皓云,可能只是多花些时日罢了。
还好童笑痴将王仲置于这集聚天地之气的精华地带,留住王仲仅存的一点元神,否则纵使勾魂果有再大的增幅效果,也回天乏术,童笑痴也是事后才完全弄清楚,原来勾魂果有这么大的功效。
童笑痴在古皓云醒来,确认两人身体状况后,便又丢下他们,继续他的游山玩水,只留下一句话:“不打扰小俩口恩爱了。”